聲明
發(fā)布時間:
2016-06-01 00:00
來源:
南昌軌道交通集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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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我集團獲悉,南昌秀街商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秀街管理公司)將其經(jīng)營管理的南昌北京東路與上海北路交匯處(原城東百貨大樓)商業(yè)項目命名為“南昌地鐵時代商城”,并以“南昌地鐵時代商城”名稱對外進行宣傳、招商。因秀街管理公司經(jīng)營的該項目消防驗收不合格,導致部分消費者及市民誤認為系我集團的商業(yè)行為,其行為已嚴重影響我集團的聲譽。對此,我集團作如下聲明:
秀街管理公司經(jīng)營的上述“南昌地鐵時代商城”項目與我集團無任何關系,其使用“南昌地鐵”名稱對外進行宣傳、招商非我集團行為,亦未經(jīng)我集團授權(quán),我集團對秀街管理公司的上述商業(yè)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,敬請廣大消費者及市民認真核查,以免遭受損失。同時,為了維護我集團的合法權(quán)益,我集團將依法敦促秀街管理公司對其上述行為進行澄清,如秀街管理公司上述行為導致我集團遭受損失的,我集團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特此聲明!
南昌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
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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